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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榜“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”
 

  2007年2月,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准,三一重工作为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唯一一家企业被列为“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”,这意味着三一重工将会得到国家、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的更大支持,进一步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水平不断提升,更好地应对国内外激烈的市场竞争。

  2004年,三一重工被确定为全国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企业以来,知识产权工作取得快速发展,公司建立了专利战略平台——科技资讯港,完善了知识产权工作和制度体系,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、管理、运用、保护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,且2006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。至2007年2月,三一集团共申请专利512件,授权专利300件,且三一商标2005年被认定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。

  此次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创建企业是在265家全国知识产权试点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评选确定的,全国只有70家企事业被确定为示范创建单位,湖南省仅三一重工进入示范创建行列。

  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程,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化和推进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举措。示范工程于2006年4月启动,经各地申报、推荐,通过特聘专家进行评审、考察,最后在全国各行业中评选出“发展势头良好”、“知识产权运作经验成熟”的企事业单位。

  示范单位创建期为两年,在这两年内,除了享受专项知识产权战略支持以外,还可以享受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专业服务。与此同时,在创建期内,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各单位也有严格要求:
(a)示范创建企业持续拥有(或者申请)一定量级知识产权(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等);
(b)设立拥有单独预算、可以内设分支职能的知识产权部门,并进行集中管理;
(c)拥有足够数量知识产权专业人员。